本报讯(龙泉法 记者 董馨)都说婆媳关系难处,但本已结束了婆媳关系的两人,为了生活琐事大打出手,甚至引起官司的就比较少见了。近日,龙泉驿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前儿媳将婆婆打伤的案件。
龙婆婆儿和媳聂某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。去年12月,龙婆婆的儿子与妻子离了婚,约定儿子小风(化名)随父亲生活。今年3月28日下午,思子心切的聂某到龙婆婆家探望儿子。两人一见面就吵了起来。龙婆婆向聂某吐口水、用菜篮子打她。聂某一把夺过菜篮。抓扯过程中,两人一起倒在了地上,一阵撕咬过后,龙婆婆受了伤。经过诊断,龙婆婆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、头皮血肿。第二天,她乘车回家,产生了医疗费1079元。龙婆婆将聂某告上法庭,要求她赔偿 1479元。
法院认为,由于是互相抓扯,双方都有过错。考虑两人的年龄、纠纷的起因等,判令龙婆婆担责30%,聂某担责70%,判令聂某赔偿龙婆婆1005.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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